1、负责本系统综合财务、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检测设备和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指导财务管理; 5、承办市局机关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及各类保险事宜; 6、负责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办科研、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评审; 7、开展计划财务和科技调研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